“你好,我们是南便法庭,你是哪位,有什么事情能帮到您?”
“你们是南便法庭吗,我今年83岁,腿脚不利索,出不了门,自己去不了法庭。我有两个儿子,但是大儿子对我不闻不问,不尽任何赡养义务,我现在生活困难,我想让法庭给我要部分赡养费,维持我的基本生活。”电话里传来一位老年妇女带哭腔的声音。
“好的,您不用着急,您腿脚不方便我们可以去你家里给您上门立案。”
第二天上午,我和法官助理便驱车来到老人所在的村庄,先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向其询问老人的基本情况。村支书说,老人与老伴生有二个儿子,老伴因生病去世,现在老人一个人单独生活。二儿子经常帮助其做一些家务,但大儿子因与老人闹过矛盾便互不来往,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村里也给他们调解过,但是没有效果。
了解这一基本情况后,我们便和村干部一块去了老人家,进门一看老太太自己拄着板凳在院子里挪动,家里摆设陈旧,居住条件不是很好。
老人见到我们非常高兴,热情地让我们坐下,接着老人便开始向我们诉说她的艰难生活,想让孩子给自己生活费。我们当时给老人记了笔录,并给老人立了案,将老人的诉求记录在卷。老人非常感激我们给她上门立案的做法,一直说谢谢。
赡养纠纷属于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赡养纠纷的诉讼主体是有着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这一类案件有其特殊性,虽然可以开庭审理、判决结案,但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缓和她们之间的矛盾,让子女心甘情愿地去照顾老人才会从从根本解决问题,彻底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基于此情况,我们便制定了以调解为主的解决方案,把做大儿子的思想工作作为重点。当我们找到大儿子时,他情绪激动,一直讲述父母从小偏向弟弟,特别是在分家产时他感觉分给弟弟的东西比他多,心里很不平衡。等老人的大儿子倾诉完后,我们从情理、道德等方面耐心进行劝说,最终他的情绪变得不那么抵触,对我们说给他考虑的时间。
我们看到老大情绪的变化,知道调解存在希望,又找到老大的舅舅,让他和其他亲戚一起给老大做思想工作。过了几天,我们将老大传唤到法庭,同时也邀请他的舅舅、兄弟一块到场,在法庭我们不但给老大做思想工作,也讲解了我国的法律,和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用实际案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同时他的亲属也用亲情给他做工作,讲述父母抚养他们兄弟的不易和艰辛。
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下,在亲情的感召下,老大心悦诚服地承诺愿意与兄弟一起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让母亲安度晚年。两兄弟当庭签下共同赡养母亲的协议,案件完满解决。老人也十分高兴,母子言归于好。
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就是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基层群众,只有用真心为群众办事,才会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官审理案件不是为了结案而办案,而是真正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假如这个案子一判了之,有可能案结事不了。我们面对不仅仅是一个个简单的案件,而是一个个鲜活的家庭,每一个家庭都是组成我们这个整体社会的小细胞,只有一个个家庭和谐稳定了,我们的整体社会才会稳定。
弹指一挥间,不经意间,我已经在基层法庭整整三十个年头,光阴荏苒时光如梭,时代在变化,环境在变化,而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永远不会变。平凡、简单而充实,这就是一个基层法庭法官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