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庭了,二十多年的老债终于有结果了,这么多年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感谢法官,照顾我父亲年迈、经济困难,用心调解让他分期还款,避免了被强制执行。”
前不久,一起货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分别这样对我说。看着双方20多年的纠纷终于化解,我也感到非常开心。
原来,在2000年时,倪某从范某处收购货物,金额为3947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倪某付了5000元货款后,便没再支付剩余货款。往后这20多年,范某多次催要,但一直没有要回。因自己生病无法出门,范某委托儿子小范于今年5月24日到法庭起诉。
案件立案后,倪某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倪某确认欠条是自己出具的,但其表示无力还钱。
此时,这一案件事实基本已经清晰。如果判决结案,审理程序就能完结,但是考虑倪某的经济条件,极有可能案结事不了,范某后续还要申请执行,对双方来说都不算是最好的结果。
为彻底化解已经延续20多年的纠纷,我想着这个案子还是要努力进行调解,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欠条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期限,范某可以随时催要货款。”“后续如果进入执行程序,您的账户会被冻结,对您生活也有影响。”……在法庭内,我向倪某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经过耐心劝导,倪某表示回去好好考虑一下。
“刘法官,我们愿意进行调解,希望能分期偿还货款。”三天后,倪某女儿回复,家里人愿意一起凑钱帮倪某还债,但要求分期偿还,为表诚意,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先支付范某4470元,之后每年支付一部分,直至还清。
我马上联系小范,告知这一情况。考虑倪某实际条件,范某愿意接受调解。6月7日上午,双方在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持续20多年的纠纷,在两周的时间内,终于画上了句号。
到法庭工作以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每一个案件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都是群众最直接的急难愁盼。
群众的事无小事。一起案件对于法官来说,也许就是每年办理的几百起案件中的普通“小案”,但对于当事群众来说,也许就是一件影响生产生活的“大事”。
作为一名在法庭工作的法官,日常办理最多的就是这些“小案”。但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秉持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努力办到最好,争取实现最佳效果,不辜负自己的职责,不辜负群众的期待。每当办好一件案子,看着群众如释重负的表情、发自内心的笑容,我总是成就感十足。
树高千丈,系于根深。这些年来,我们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其他部门联合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培训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多形式普法,到村里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把“根”在这片土地上扎得更深,努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有了这份信任和支持,我对做好法庭工作充满了信心。
(作者系清河县人民法院王官庄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