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邢台法院“新闻宣传走基层进法庭” 集中采访活动走进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人民法庭,部分省、市新闻媒体记者与基层法庭工作人员、乡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实地进行采访。
沙河城法庭位于邢台经济开发区南部,服务辖区为沙河城镇、留村街道办事处,人口约8万余人。法庭驻地沙河城镇,曾是沙河县(市)政府所在地,拥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2022年7月,按照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4)》,改造升级后的沙河城法庭正式启用。法庭现有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法警,1名书记员,副庭长(负责人)李慧志、法官助理赵占超、法警赵一成是80后,书记员李赛波是90后,平均年龄不到40岁,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集体。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适时发出司法建议是沙河城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的“秘诀”。近年来,法庭围绕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社会治理中的隐患漏洞,先后向辖区镇政府(街道办)发出司法建议9份,为地方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让司法建议“小药方”发挥社会治理“大功效”。2023年,沙河城法庭在审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时发现,村民建房及装修的标准不断提升,花费越来越大,但合同意识并未随之增强,仍以口头约定或先施工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极易形成纠纷,且调解难度较大。由于这类情况较为普遍,为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法庭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镇政府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并发挥民调组织作用,避免矛盾激化。司法建议发出后,镇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托民调组织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沙河城镇党委书记郭丽芳在座谈时说:“法庭既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也是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大先生’,在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2018年,家住留村街道办事处的李某翻盖老宅时与邻居侯某因共用巷道预留宽度发生纠纷,李某新建房屋长达5年无法动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沙河城法庭受理此案后,李慧志多次到村内进行走访,通过村干部和民调员了解到,房屋原址已被李某拆除,原有边界已无法确定,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度发生肢体冲突,侯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为彻底化解矛盾,让双方邻里关系重修于好,法庭决定在该村进行巡回审判,会同民调员、村干部到现场丈量争议地块,并听取四邻意见,用群众智慧解决群众纠纷。法官从便于双方生产生活的角度切入,结合村规民约耐心进行调解,现场对房屋边界进行确认,组织双方对门前路面硬化、门台铺设等细节进行约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5年的相邻纠纷圆满化解。“开展巡回审判不但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而且能充分发挥民调员的力量,促使矛盾纠纷能够就地解决、尽快解决。”李慧志说,我们针对在乡村易发、频发的敏感事项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判,旨在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发生。人民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第一道防线”。留村街道办事处北俎村民调主任吴建磊在座谈时说:“民调员的优势是熟悉村风民俗,不足是缺少专业法律知识,法庭对民调员的业务指导力度很大,经常组织集中培训,我们的调解能力不断提高,与法庭配合得越来越好。”沙河城镇南街村村民侯海朝就住在法庭旁边,有法庭这个好邻居,他感到非常自豪。他说:“法庭的大门总是敞开着,老百姓到这里咨询问题非常方便,从农业生产到企业经营,从家长里短到邻里关系,法官总会耐心细致接待,不厌其烦讲解,他们在百姓中的口碑很好。”2021年,侯海朝受雇佣在本村从事安装太阳能发电板的工作,活干完后,工资却迟迟没能拿到,手里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侯海朝在多次向雇主索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来到法庭寻求帮助。法庭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雇主取得联系,告知其在诉讼中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过耐心释法明理,雇主与侯海朝补充了书面协议,并约定如期还钱,至此,侯海朝悬着的心终于有了着落。他说:“有了法庭我们老百姓就有了底气,法庭可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在座谈交流中,留村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魏震环感触颇深:“沙河城法庭就是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给了群众一个权威的沟通渠道,很多家长里短的纠纷,群众通过咨询预判了结果,也就不再打官司了,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方面,法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立足职责,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立足法治,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立足基层,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各类矛盾纠纷,是沙河城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三大法宝”,也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