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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霞同志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2-09-17 16:20: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少年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宁晋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副庭长赵丽霞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赵丽霞自2013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落实“帮教”措施,寓教于审,认真办理每一件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年上半年,赵丽霞审结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3件,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6件。她积极探索“案结回访”机制,主动同未成年被害人所在地的政府部门有效沟通,密切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动向和生活状态,做到案结情未了、事结心仍在。她还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到中小学、幼儿园举办法治讲座,结合实际案件宣传防范校园欺凌、反诈防骗、网络安全等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助力平安校园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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