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遴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北省高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邢台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邢台市中院于2021年11月8日启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遴选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通过公告、材料接收、初步审查等程序共确定14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进入评审,我院于2021年11月26日举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评审,由邢台中院执行实施庭、执行申诉审查庭、诉讼服务中心、督查室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具体从机构实力、人员规模、工作经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程度、上机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河北国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入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入库机构为:
1、河北国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河北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河北文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河北冀业拍卖有限公司
5、河北华富拍卖有限公司
其入库机构如被发现存在违法违纪或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相关规定,经法院两次提醒或通报后仍未改正的,合同自动终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从机构名单库中移除。
公示期为7日(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将列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监督举报电话: 0319-2236166
中院执行局电话:0319-2236606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