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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台市中基饮品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选管理人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09:18:30 打印 字号: |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邢台市中基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竞选管理人工作的公告


邢台县融际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01014向本院申请对邢台市中基饮品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中基饮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01019日立案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基饮品公司成立于20121128日,在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522258178178L,住所地为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158号综合1号楼5506,法定代表人为赵晓龙,注册资本6500万元,职工45名。截止到20208月,拖欠职工工资80万元,负债总额93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用植物油加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社会中介机构的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清算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成员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明确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011201130分。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联系人:赵兴龙,联系电话:2207992 18034395295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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