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甄树清一行3人到邢台法院调研督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甄树清副院长召集邢台市两级法院分管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负责人、立案庭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邀请部分驻邢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会议。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章彬参加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会上,甄树清副院长认真听取了邢台中院、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宁晋、临城法院的工作汇报,以及其他与会同志的发言,对邢台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甄院长表示,邢台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迅速扎实有力,成效显著:一、组织有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周密,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考量范畴,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指标;二、目标很明确。邢台法院将平台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一把手”负责、“六有”建设标准开展工作,高站位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实,值得充分肯定。三、成绩很显著。邢台市两级法院实现平台全覆盖,行动迅速、高效,在全省位居第二,化解平台高规格建设,化解的案件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四、制度有创新。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在制度设立、机制探索这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五、特色很鲜明。作为我省集中管辖法院的试点,邢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套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对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的分工配合机制,运转良好,效果显著。六、工作能主动。对于化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主动思考解决方案,清河、威县等法院对于经诉前化解达成的协议,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司法确认特别程序,效果很好,在全国走在了前列。
在会议最后,甄树清副院长就全省行政争议化解化解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与邢台法院存在的个性问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统一规范流程、细化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化解工作高效开展;同时要细化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化解人员的绩效考核权重问题,充分调动化解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加强府院联动、创新追责机制。加强数据共享、沟通协作,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怠于协调化解追责机制与协调化解责任豁免制度,充分调动行政机关的化解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三、协同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协同互动,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形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四、强化队伍建设、健全配套机制。要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律师等作为重要的第三方力量,引入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壮大化解员队伍、强化诉源化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专项协调经费制度、行政争议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等配套制度,为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与质量保障。五、落实最高法院最新文件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对于未实现诉前实质性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各地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利用化解平台继续开展化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为法治政府、法治河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在邢期间,甄树清副院长还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临城县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对两院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化解工作的开展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