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邢台中院出台破产管理人账户运行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10 15:10:58 打印 字号: | |

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破产管理人账户运行指导意见》(试行),印发全市法院指导管理人执行,规范破产管理人账户运行管理,加强债权人、债务人等主体对管理人账户开户、收支、销户的多方位、流程化监督。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从账户的开设时间、确定开户银行、资金存入、支付方法、接受监督、责任追究等十七个方面进行规范,重点在于有效防范管理人账户运行风险,杜绝出现违规立户、存支失控、资金挪用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管理人账户依法依规和有序规范运行,保障在破产案件中众多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电话:0319-22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