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相继在各地人民法院揭牌,邢台在全省非试点地市中率先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构建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要负责对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定纷止争、协同统筹、咨询建议、分析研判四大作用,切实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中心主要负责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包括11大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被诉行政行为一旦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但确有实体权益需要保护或者确有其他合理需求需要救济的案件;治安行政处罚案件、道路交通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土地行政登记案件;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房屋行政登记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涉诉行政争议。
邢台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实施办法,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年初邢台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同时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列为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联合召开全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推进会,全力推动全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落地,建立、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