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语音测试,原告,能听清楚我说吗?”“可以听清。”“被告你呢?信号正常吗?”得到肯定回复后,主审法官李敏敲下法槌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这是沙河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敲响的在线庭审“第一槌”。
2月6日上午9时,在沙河市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内,审判员李敏、书记员姚冲提前到庭进行调试工作,案件双方当事人则在家中利用电脑登录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顺利开始了这次在疫情期间的庭审。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沙河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安排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法庭里只有戴着口罩的法官和书记员。在防控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又兼顾审判效率,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利用在线庭审的方式保障案件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沙河法院第一时间启动线上视频庭审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各项功能严格测试,确保正式线上开庭过程中系统稳定运行。
疫情防控时期,沙河法院将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的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统筹开展,各项司法审判活动有序进行。
沙河法院将在总结在线审判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智能系统平台建设,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实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便利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