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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4 16:19:29 打印 字号: | |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两级法院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意见,市、县两级人社局审核把关,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现对经济开发区法院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中院政治部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1日

监督电话:0319—2236052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工作取得突出进展。近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在大家的奋力拼搏下,法院取得多项荣誉成果, 该院于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先进单位,2019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荣立省级二等功。2018年该院执行局荣获省高院集体二等功。

2016年至今核心指标均已达到90%以上,其中:终本合格率10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36%;信访案件化解率100%。2016-2019年共旧存114件,新收3181件,执结3054件,结案率为92.69%。2019年1月至今,新立执行案件672件,旧存案件39件,已结案件500件。2016年至今,保全案件新收707件,已结703件,实际保全金额29392.10万元。

在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一是确保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做到实处。二是以执行信息化为支撑,强化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三是用好集中执行这把利剑,凸显执行工作“强制性”,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大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等涉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急百姓之所急,自建院至今始终为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司法救助渠道。五是严格落实司法网拍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制度,成效明显。六是严格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指标要求,关注重要的执行节点,均衡结案,规范执行。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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