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刚刚上班,平乡县田禾村村民朱佰春就来到平乡法院,向该院执行局刘建华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示对平乡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和赞赏,并向执行法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 此事源起一件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朱佰春是一个从事童车配件加工的个体户,2014年前后与被告平乡县某迪童车厂建立业务关系,朱佰春多次为该童车厂供货,被告累计拖欠货款2万余元。
该案诉至平乡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被告给付第一期的2000元后再无下文。朱佰春遂向平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刘建华受理此案后,依程序对某迪童车厂法人代表齐某某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措施,扣划齐某某银行存款1万1千余元,但是仍有8000余元无法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齐某某厂里、家里传唤齐某某,都是大门紧锁,找不到任何人。
刘建华法官遂将齐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名单经媒体公布后,齐某某的儿子来法院找到刘建华法官,陈述了童车厂经营不善已破产倒闭和齐某某身患癌症在医院进行化疗的实际情况。 刘建华法官得知齐某某的真实困难情况后,遂找到朱佰春告知其齐某某的困难和病情,希望朱佰春能够发扬风格,减免齐某某的剩余欠款。朱佰春当即表示:“刘法官,咱平乡法院执行局为我这两万多点的执行款跑前跑后忙活了那么长时间,我都看在眼里,并且我也不是那种不通理性的人,您说咋办咱就咋办”,最后在刘建华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剩余八千元执行款折付一半的和解协议。收到执行款后,朱佰春送来了一面锦旗向刘建华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