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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院制定方案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发布时间:2019-04-02 11:12:25 打印 字号: | |

邢台中院制定方案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意见》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好全市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日前,邢台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4个方面对全市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了明确。

《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防范”为先、“守住”为本、“化解”为主工作原则,聚焦思想政治、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内部管理4个方面,细化26个风险防控点,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清单,加强源头防控,构筑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方案》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认真排查工作风险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方案》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健全常态化摸排机制、综合研判机制、动态监管机制、及时化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清单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分领域建立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结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法院班子考核和督查巡查范围,实行旬例会、月调度、季督导、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分节点有重点对账核查,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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