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河北三丰豪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争选任管理人工作的公告
2018年12月6日,申请人邱朋飞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河北三丰豪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豪泽)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三丰豪泽成立于2013年12月25日,在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872903296,住所地巨鹿县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四号路东侧,法定代表人王信喜,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果蔬汁、金银花植物饮料、瓶(罐)装饮用水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清算组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破产清算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30分。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报名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联系人:赵兴龙,联系电话:15512845295。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