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峰担任审判长,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出庭履行职务,公开开庭审理了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李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助推邢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准确及时有力地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邢台法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审判力度,实行院长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把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声势传达出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庭前,白峰院长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抗诉意见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院领导带头审理重大、复杂案件,实现了带头审理案件常态化。“一把手”主持庭审,将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院领导共承办各类审判案件148件,审结1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