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河北邢矿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竞选管理人公告
2018年7月25日,我院执行局作出(2017)冀05执200号执行转破产案件移送决定书,决定将被执行人为河北邢矿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邢矿硅业)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18年7月31日石家庄盛平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盛平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荣公司)以邢矿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对邢矿硅业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邢矿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8日,在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任县大屯乡大北西,法定代表人为赵森林。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由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和河北新惠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共同出资设立,经营范围为三氯氢硅、氢氧化钾、及附属产品、液氮、盐酸、次氯化钠的生产、销售。
邢矿硅业投资建设的三氯氢硅项目于2009年7月开工,2010年8月投入运行。由于市场原因,邢矿硅业于2011年10月停产至今。邢矿硅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止2018年7月31日,邢矿硅业资产总额14707万元,负债总额21825万元,资产负债率148.4%;截止到2018年8月21日,欠职工薪酬160359.05元,不欠社保;其职工工资及社保均由邢矿集团垫付,形成其对邢矿集团公司的欠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二级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清算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成员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拟定报价。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9月10日17时30分。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联系人:赵兴龙,联系电话:15512845295。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