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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限高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8-08-24 17:13:31 打印 字号: | |

    “你们先别给我上失信、限高,我儿子马上快大学毕业该找工作了,怕对他有影响,我跟老李说说,先还他一部分,剩下的三四个月还清,看他同意不”,被执行人王某对主办法官这样说道。王某是其与李某民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立案后主办人经银行、车辆、房产、理财产品等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 ,后主办人到王某居住地调查 ,当地居民告诉主办人,王某给别人跑大车,一个月少说有四五千收入,得知这一信息后,主办人随即拨通王某电话,让王某到法院报告相关财产情况并领取相关手续,后王某来到邢台县法院领取了执行通知书,报告了自己财产状况,并承诺一个星期内履行,但一个星期过后,王某迟迟不履行,主办人多次打电话催促,王某仍就拖延不履行,后主办人告知王某,如再不履行,则采取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听到主办人这么说,王某主动联系了李某协商,最终二人达成和解,王某于当日履行两万元,剩余一万元三个月内还清。 

     失信、限高是执行干警手里两把利剑,邢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充分运用这两项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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