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河北万牛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清算案竞选管理人工作的公告
邢台市顺昌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对河北万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牛公司)进行清算,本院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万牛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9日,在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500000025104,住所地为任县光明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牛志涛,注册资本叁仟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纸板容器、纸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2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清算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成员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明确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3月22日17时30分。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联系人:刘登标,联系电话:2236377 17703390377。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