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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台顺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竞选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4 10:55:44 打印 字号: |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邢台顺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案竞选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申请人邢台市服务总公司于201776日向本院申请对邢台顺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本院于201784日裁定受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一名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顺风公司成立于2002510日,在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冀邢总字第130500100141,住所地为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登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具备一定破产案件清算工作的经验,近5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清算案件3件以上,破产重整案件2 件以上,破产案件(含重整)破产财产1亿元以上。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清算组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组成员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清算组成员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17881730分。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联系人:刘登标,联系电话:2236377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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