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1 17:14:53 打印 字号: |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 邢台中院)于201647日裁定对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恒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为维护恒祥公司运营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确保恒祥公司重整成功,现管理人依据有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

恒祥公司成立于19961230日,在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500000000931,住所地为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506号,法定代表人为马义祥,注册资本为618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医药产品、保健品、医疗卫生用具、医疗器械等。

二、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

(三)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尽职调查

拟报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恒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材料范围详见《重整资料清单》(保密文件),同时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

四、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201713日下午5: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报名书;

2)投资人简介;

3)参与重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前三年财务报表和20161-11月份的财务报表;

6)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8)投资方案

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进行投资,《投资方案》一旦提交,不能撤回,并应当遵守《投资方案》,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

《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的清偿债务资金;重整后的投资、生产经营计划;恒祥公司股权受让情况;恢复生产经营安排;职工接受(安置)方案;资金来源、支付安排、支付保证等;其他内容。

《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一式7份,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三)保证金

报名时,须缴纳人民币100万元投资保证金,用于担保投资人遵守《投资方案》和可能给管理人、债务人造成不利时的担保。

未选定为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在选定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本金退还。选定为意向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决定不提交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未通过或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时,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本金退还。

五、选定意向投资人

本次投资人的选定采取评审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首先由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审核评议,根据投资人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管理经验、经营方案、技术革新、职工接受(安置)方案等,确定2-5家投资人进入竞价环节,报名人低于5人时,直接进入竞价环节。

2、竞价环节以清偿债务资金单项内容作为竞价标准,经过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为意向投资人。

六、解释权

本公告由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532902709   邮编:054000 

  址:河北省邢台市新华南路506号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电话:0319-22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