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城县人民法院利用“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执行人常某一次性归还申请人运费180000元。 执行法院于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常某故意逃避,长期外出,去向不明,致使执行工作没有进展,成为名符其实的“老赖”。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法官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多方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充分利用反规避执行活动,在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下,及时向其亲属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司法公开告知书等文书,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亲属转告被执行人尽快与法院联系,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开展案件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常某长期外出乘坐飞机和高铁等交通工具,法院及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采取不良信用记录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
近日,常某主动来到执行法院,向法院反应,因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常某外出无法乘坐高铁,提出愿意主动与申请人和解,一次性偿还了所欠运费180000元,使得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