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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抗拒执法行为坚决“不”
  发布时间:2016-01-21 09:38:28 打印 字号: | |

广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抗拒执法行为坚决“不”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消极执行行为,加大对抗拒执法行为的力度,创建良好的执行环境。

20162月份,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关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时,执行人员到王某家中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王某理直气壮不分青红皂白怒气冲冲并出言侮辱、诽谤、威胁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再三解释我们在公务送达执行手续,并告知其威胁、侮辱、威胁执行人员的法律后果,有权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王某依旧“我行我素”。对此,法院依法将王某拘传至法院。

随后,王某的四个儿女们以给王某送药为名来法院闹事,堵在执行局调解室门口闹事,阻拦执行。一开始,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百般狡辩,但在执行人员再次向其解释侮辱、威胁执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播放了执行过程中的录像后。迫于法律威慑力,王某认识到自己的所犯的错误,并诚恳的向执行人员道歉,并保证绝不会再犯,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让女儿送来执行款2000元,并希望法院调解此案。我院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念王某岁数较大以及诚恳的认错态度,我院并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广宗法院执行局院坚持依法办案,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于“老赖”绝不心慈手软,限制“老赖”出境、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必要时刻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沉重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判决的强制力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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