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促案件执结
近日柏乡法院在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公告栏内张贴了其不履行判决义务信息,使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到执结。
因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任某于2014年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孩随李某生活,任某负担抚养费,因任某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后,因被执行人经常在外地打工,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询问其女儿的下落,其父母直言不知去向,执行干警最终决定在其村委会公告栏内张贴其不履行判决义务信息,并对举报其下落者进行悬赏奖励,几天过去后执行干警接到举报者的电话,了解了被执行人任某的工作地点后,执行干警迅速赶赴该地点,准备对被执行人任某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任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今后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继续发挥社会力量,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我们执行工作中来共同打击逃避执行躲避执行,确保当事人权利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