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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超英副院长到我院调研指导破产及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7 10:08:47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超英,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苗文全一行二人到我院就破产工作、僵尸企业清理状况等问题开展调研。副市长刘飚、院长白峰、副院长田浩及市直相关部门领导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下午,赵超英副院长一行赴相关企业就企业重整方向、债权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同管理人、部分债权人、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赵超英副院长听取了田浩副院长代表院党组所作的《准确把握形势,明确方向方法,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汇报,分别听取了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有关全市僵尸企业情况的介绍,对我院在审理破产案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具体开展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赵超英副院长指出,一是要继续做好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要准确把握僵尸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态势,做到统筹安排,精心审理。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开展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不仅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板”的需要,也是有效保护企业,确保企业职工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前提所在。在开展工作中,尤其是要将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好破产重整工作。二是要集思广益、克服困难,及时受理破产案件。要充分认清审理破产案件的不利因素,切实把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债权、债务多、生产能力低下、生产要素释放不均衡的问题,注重把握标准、提高效益,做到少破产清算,多破产重整。三是要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注重在搭建案件信息平台、构建法院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法院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和重整方法上创新,加强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尽快形成审理破产案件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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