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邢台中院民四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抗战老兵与其侄子之间的纠纷。
范承某,男,85岁,原籍邢台市,15岁参加八路军,一直在外地工作,离休后定居安徽。1983年,范承某兄弟分家,范承某分得宅院一处。上世纪九十年代,其侄子范玉某未经其同意将此处老宅翻建,一直居住至今。为此成讼。
一审法院判决后,范承某不服,上诉至我院。并开始信访,10月14日,白峰院长对信访件作出批示,转办民四庭。
接案后,主办法官郑延铎即与双方联系、沟通。经过多次电话交谈,双方仍有分歧。10月21日双方到庭参加诉讼。庭前,主办人及合议庭再次给双方调解,话亲情、讲法律。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加之双方见面后亲情复萌(一审范承某仅代理人出庭,双方多年未见),终于握手言和,侄子多次流泪道歉。侄子一家还主动邀请叔叔回老家小住,聊表心意。领取调解书后,侄子一家搀扶老人一同离去。此情此景感动了参加旁听的很多人。
调解中,范承某还讲述了一些自己经历的战争故事,并将自己的回忆录《战争岁月》赠与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