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内丘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十六年欠款纠纷执行案一朝和解
  发布时间:2014-09-28 09:55:36 打印 字号: | |

内丘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十六年欠款纠纷执行案一朝和解

    近日,内丘法院执行局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清理旧案,加快执行新案,做到两不误。通过摸排案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下落等措施,将十六年欠款纠纷执行案一朝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4725日,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各自在网上查询被执行人执行线索,主要针对下落不明、长时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清理摸排,终于在网上查找到一被执行人郭某,现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380万元。该案为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欠款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4.5万元,加上利息约计12万元。在长达16年执行中,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期间,我院执行法官多次去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单位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股权、房地产、车辆等均未果。执行处于僵局,线索渺茫。没想到竞在网上发现其下落。于是,执行局立即向袁香群院长作了汇报,院领导马上开执行局调度会,执行局立即研究,拿出执行预案。院领导做出批示,马上行动,实际办案费用由法院负担,并强调办案费用不得向当事人索要,言明执行纪律,规范执行行为。待领导通过后,执行局局长、副局长两位执行法官立即准备办案相关手续,牺牲礼拜天休息时间,连夜坐火车赶往广西省桂林市(被执行人郭某经常居住地)。在到达桂林后,执行法官顾不得休息,立即对当地派出所、公安局、工商局、桂林市行政大厅、工行、农行、建行、桂林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进行查询,对查出的银行存款立即予以冻结,但所冻结的存款远远不及于执行标的。就在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历尽周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电话联系,终于使双方握手言欢,将长达十六年的欠款纠纷执行案一朝和解。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电话:0319-22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