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法院三项举措确保案件执行效果
为全面提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平乡法院大力深化三项执行举措,确保案件执行取得显著效果。
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针对小额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积极向其讲明法律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令申报财产,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对经说服教育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云某申请执行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王某应承担的孩子抚养费未自觉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引导其设身处地为对方和自己的儿子考虑,最终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努力下,王某履行了其本年度应付的抚养费2400元,并表示随后每年会自觉履行儿子的抚养费。
开展巡回执行和突击执行。根据被执行人所在的不同地域,该院集中执行力量按照“走一线、执一案、带一批”的工作思路,不断扩大执行效果,力求将案件就地执结。郑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因生意经营不善,外债较多,仅靠打工为生,且刘某部分债权无法收回,导致拖欠郑某的债款无法履行后,积极为刘某出谋划策,动员其依法回收债权。最终,刘某预支其工资,自觉履行了6700元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后,依法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对隐匿、转移财产的,依法进行搜查、扣押。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共拘传被执行人17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3处,执结案件21件,执结标的59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