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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23 14:50:51 打印 字号: | |

曝光威慑     老赖现形

柏乡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军同村居住,2011714日,吴某军驾驶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李某碰撞致使李某身体多处受伤,李某治疗支出巨额医疗费,因肇事时吴某尚未成年,柏乡法院判决吴某及其父亲吴某忠赔偿李某九万余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了解到吴某家中有房屋十几间,其中门市三间一直对外租赁,吴某忠夫妻多年来一直在柏乡某铸造厂打工,月收入5-6000元,被执行人应具备执行能力。但在执行中发现,吴某军在肇事后即外出一直去向不明,为逃避执行,诉讼期间吴某忠即将名下全部房产过户到其岳父名下,当执行人员到吴某忠夫妻工作的企业欲扣留其收入时,却被告知吴某忠在几年前建房时借企业40000元未还,他们的工资收入应先偿还借款。执行人员经过研究认为,以上现象均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招数,在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2013年冬天对吴某忠司法拘留15天,但仍无成效。百日会战开展以来,柏乡法院积极尝试对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等措施,在曝光前预先通知被执行人,对曝光前主动履行的即予撤销。本案在其他措施均不凑效的情况下,执行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吴某忠、吴某军信息曝光,并在曝光前给吴某忠谈话,告知其曝光可能产生的后果。吴某忠有两个儿子,都面临找对象的年龄,现在农村女孩少,男孩多,找对象本来就很难,如果曝光其家庭形象必定受到影响,很可能对其儿子找对象造成更大困难。法官的一番话戳到了吴某忠的痛处,经过几天的权衡,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官,提出执行和解意见,经过和双方多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圆满解决。


柏乡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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