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法院执行法官巧借历史典故助执行
原告大李与被告老陈系多年前后邻居,二人因以前所堆放的建房土堆发生矛盾,两家所住的位置处于南高北低,为了出水方便,村委会规划本排房子每家所盖房子允许南户比北户高10公分。老陈翻修完房屋后将杂物堆放在了自家的门前场地,导致雨水堵塞下水管道,影响大李正常生活。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老陈开通场南前下水通道,并清除路边杂物,给大李排水、通行方便。判决生效后,老陈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导致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邻里之间互不相让,时常发生争吵,无奈之下大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纠纷,邢台县法院的执行人员专门邀请村干部一起上门执行。面对法院执行,老陈及其家人起初反应激烈,拒不配合,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据此,执行人员依法对老陈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对老陈门前场地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
为使执行工作得以彻底执结,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没有立刻离去,而是和协助执行的村干部一起对老陈、大李及双方家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释法工作。执行人员怕双方当事人一时转不过劲来,便向在场的人讲起了六尺巷的典故。
“清朝有个宰相叫张廷玉,他的父亲在老家盖房子,与一位姓叶的邻居为争地发生了争执。张廷玉的父亲就写信给张廷玉,让他出面干预。张廷玉见信后,作了首诗劝导老父亲。‘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廷玉的父亲看信后,明白了其中道理,立即把墙主动让出三尺。叶家见此情景,深感惭愧,也主动把墙让出三尺。就这样,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
在听完六尺巷的典故后大李、老陈两家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法院的执行不仅扫清了杂物堵塞,了结了案件,更是融化了邻里之间的隔阂矛盾,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赵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