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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14-04-09 14:03:13 打印 字号: | |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介绍

 

一、我市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概况

2013年122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201312月至20146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案件范围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

专项活动启动后,我院迅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全市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摸底动员、统一行动、重点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中院新一届党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内容,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扎实开展好集中执行活动,务必全力以赴,打出声势、确保实效。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结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定督办领导、包案结事了”的责任制和排名通报制度,逐案落实工作责任,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法院予以通报批评。
    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以维护困难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通过积极促成和解、多方筹措救助资金,有效化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各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市法院救助执行案件中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当事人22人,救助金额47.78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229件涉民生执行积案已全部办结107件,部分执行到位案件29件,执行到位标的550.1万元,新收涉民生案件220件,执结9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6.9万元。其中,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兑现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工资64.13万元。活动开始以来全市法院仅就民生类执行案件累计实施罚款14人次,罚款金额35万元,先后有30名被执行人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24名“老赖”被媒体予以公开曝光,23人被限制高消费、21人被限制出境,22名被执行人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

二、活动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活动开展期间,我市两级法院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全力开展此项活动,选准有力时机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一举打出了执行的声威和气势,中院集中部署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解决一批涉民生类执行案件、涉清理整顿金融机构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涉执行信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市隆尧法院抓住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清旧案、算老账”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利用年终大多数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执行局投入全部人员和装备,划分区域,集中行动,先后共执结新、旧各类案件24件,其中追索抚养、赡养费等涉民生类案件8件,拘留、罚款4人,强制执行案件19件,曝光执行“老赖”15人,执行到位标的额29.4万元,收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宁晋法院抓住春节有利时机,出警30余人次,出动警车6部,历时七天,共执结案件25件,执结案件标的89.6万元,罚款3000元,扣押车辆3部,拘传29人,拘留14人,执行法官足迹涉及14个乡镇区、40多个行政村,有2名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

(二)积极主动执行,提高执行效率。一是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和司法辅助之间的协调配合,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对涉民生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移送执行。二是执行法官主动采取措施,统一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集中查询。三是对上门找不到、电话联系不上、长时间外出打工或故意“躲债”的被执行人,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查找。四是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必须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民生类案件申请人。对于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依法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三)创新执行方法,打好执行“组合拳”。在全市推行“一报二查三审计、四限五录六悬赏、七曝八搜九追究”的执行组合战法。一是通知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是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三是对被执行人单位的账目进行审计,四是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高消费,五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报有关部门,六是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七是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执行,八是突击对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进行搜查,九是依法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或协助义务人的相关责任。以上共计九项具体措施,解决法院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确保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一是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予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例如我市开发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申请执行人冀某申请执行某板材加工厂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与其近亲属银行账户来往明细,认定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果断采取措施冻结该被执行人近亲属名下银行存款,并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对被执行人杨某罚款10万元,最终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及时足额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南宫法院执行的宋某诉齐某因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一案中,执行人员以被执行人儿子名下的房产为突破口,查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事实,法院以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决定将其子予以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缴纳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宁晋法院执行的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李某某赔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也未按期向本院申报财产,并以该赔偿款已偿还别人欠款为由,不履行判决义务,在财产调查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已将财产转移,经执行合议庭合议认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得知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五)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活动期间,桥西区法院将17名失信被执行人在《邢台日报》公开曝光;沙河法院将4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并在《邢台日报》刊发;隆尧法院、新河法院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中院利用全市诚信建设新闻发布会平台对58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六)加大和解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当事人,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如沙河法院在执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无任何经济来源,需长期吃药,并抚养两个未成年人,生活极其困难。在办案人员的积极争取、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落实了司法救助资金22000元。

(七)加强舆论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法院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执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充分依托法院外网以及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涉民生案件执行专栏、专题等形式,对专项活动开展的经验、成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和暴力妨碍执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隆尧法院执行局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临城、平乡法院精选的涉民生典型案例被省电视台采纳并专程跟踪采访,电视专题片已在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警方报道》栏目中播出。(全省共选出5个典型案例,我市被选用2件)。邢台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记者跟随市中院执行局法官现场执行,展示了我市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目前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准确把握当前执行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上来。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分组对各基层法院进行督导。确保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优先办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从快办理民生类案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畅开“绿色通道”,做到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及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于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罚力度;有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必须依法纳入“黑名单”。

(三)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宣传,着力提升审判、执行的社会公信力、威慑力。做到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立案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结果公开;加大对法律法规、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司法威慑力;通过法院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介有重点地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执行线索。

(四)关注民生、坚持文明执行、人性化执行。执行中坚持以理服人,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化解矛盾。部分案件存在被执行人的确生活困难无偿还能力、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以及其他客观原因使得案件执行工作进展缓慢,进而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的,办案负责人及时请示,提出申请,争取执行救助金。救助金到位的,要简化发放流程,及时将钱款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五)积极探索涉民生执行案件长效机制。根据涉民生执行案件特点,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制定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集执行指挥监控、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执行要情等系统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统一调配警力,实行远程执行调度,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和《邢台诚信网》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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