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法院七项具体措施,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邢台两级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在中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内容,不断强化各项执行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扎实开展好集中执行活动,全力以赴,打出声势、确保案件执行取得实效。
一、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执行专项活动,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通过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选准有力时机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一举打出了执行的声威和气势,中院集中部署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要求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解决一批涉民生类执行案件、涉清理整顿金融机构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涉执行信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宁晋法院、隆尧法院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投入全部人员和装备,划分区域,集中行动,拘传29人,拘留18人,期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9件,执行到位金额109万元,收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强化积极主动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和司法辅助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涉民生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移送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要求执行法官依法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集中查询,对故意“躲债”的被执行人,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查找。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
三、创新执行方法,打好执行“组合拳”。在全市推行“一报二查三审计、四限五录六悬赏、七曝八搜九追究”的执行组合战法,即通知报告财产、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单位的账目进行审计、限制出境和高消费、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报有关部门、悬赏执行、公开进行曝光、突击搜查、依法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相关责任。共计九项具体措施,解决法院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确保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坚决予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活动期间,沙河法院将4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被邢台日报刊发,隆尧法院、新河法院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中院利用全市诚信建设新闻发布会,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六、加大和解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当事人,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拿出救助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如沙河法院在执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无任何经济来源,需长期吃药,并抚养两个未成年人,生活极其困难。在办案人员的积极争取、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落实了司法救助资金22000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七、加强舆论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法院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执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充分依托法院外网以及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涉民生案件执行专栏、专题等形式,对专项活动开展的经验、成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和暴力妨碍执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隆尧法院执行局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临城、平乡法院精选的涉民生典型案例被省电视台采纳并专程跟踪采访,电视专题片将在我省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宣传周中播出。3月21日,在沙河报上曝光了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和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了举报电话,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邢台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记者跟随市中院执行局法官现场执行,展示了我市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截止3月底,全市法院229件涉民生执行积案已办结107件,部分执行到位案件29件,执行到位标的550.1万元,新收涉民生案件220件,执结9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6.9万元。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兑现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工资64.13万元。活动开始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实施罚款14人次,罚款金额35万元,先后有30名被执行人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24名“老赖”被媒体予以公开曝光,23人被限制高消费、21人被限制出境,22名被执行人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
全市法院救助执行案件中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当事人22人,救助金额47.78万元。
(执行局综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