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庭成功执结一起金融案件,“百日会战”初战告捷
近日,在清理原资产管理中心系列案的过程中,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我办案人员的认真研究,系统排查,圆满执行了邢台县钢铁北路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邢台市丝绸厂、邢台市色织厂(邢台蓝钻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案件本金实现了顺利执行,受到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和赞扬,实现了“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首战告捷,打响了清积攻坚战的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邢台县钢铁北路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邢台市丝绸厂、邢台市色织厂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清积活动开始后,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统一协调下,对所有积案集中查询了工商登记、银行、土地和房产,经查邢台市丝绸厂已经破产,在对调取的被执行人邢台市色织厂的工商登记材料核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邢台色织厂于2003年11月15日改制为邢台蓝钻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得此信息后,我办案法官立即依法将案件被执行人变更为邢台蓝钻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苦口婆心作工作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答应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此案案件本金已顺利执行到位。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办案人员忘我的努力下,此案实现了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案件办理效果,反应了我庭办案法官的高超案件办理水平。此案的顺利执行不仅实现了清积以来的首战告捷,也为我院开展的执行“百日会战”活动开好了头。
(中院执行实施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