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4年2月19日 广宗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李某良申请执行魏某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为我院近期进行的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增添光彩。
李某良与魏某科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审判决被告魏某科赔偿李某良经济损失26536元。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魏某科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
广宗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后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询被执行人魏某科银行存款情况,查询房产、工商登记情况,到邢台市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情况,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魏某科有任何财产,对被执行人魏某科采取了拘留措施,因为正值腊月二十九,广宗县看守所根据规定无法对其单独收监,执行干警最终将被执行人魏某科拘留到了威县看守所。大年初九,根据申请人仅仅提供的一个车牌号码,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天津市查询该车辆登记情况,查证该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天津某运输公司,经该公司负责人证实该车实为被执行人魏某科所有,魏某科将车款分期付给该运输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先行垫付执行款,条件是魏某科同意以后分期还给他。被执行人魏某科表示同意该提议。最终该案得以迅速结案。申请人李某良送来了感谢信,感谢法院的帮助并表示是法院又给了他们生活的希望。
广宗法院严格落实中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干警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穷尽执行措施,争取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完成工作目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