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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执行局向争创2012年度全市最优部门发起冲击
作者:执行局综合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11-20 16:56:34 打印 字号: | |

中院执行局向争创2012年度全市最优部门发起冲击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以及最优、最差部门(机关)科室评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院执行局作为法院对外的“窗口”部门之一,被列为本年度参评部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接到通知后,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614日,执行局局长马维东亲自主持召开执行局全体会议,就开展好评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首先集中组织学习了《邢台市2012年度最优、最差部门(机关)及科室评议办法》,就此次评议的原则、范围、方法、名次确定进行了重点分析和学习。随后,马局长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此次评议活动,中院执行局作为参选单位,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也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质效,树立法院执行工作文明、高效形象的良好机遇,执行局各庭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一切准备,加强日常对干警的管理和教育,积极配合活动办公室的明察暗访、工作督导、调研走访等活动,确保不出问题。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让每名执行干警都认识到,每个人的行为都关系到执行局的整体形象,要在全体干警心中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环境、人人是执行工作宣传员”的工作理念,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二是要严格要求自身。要时刻绷紧“评议”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不能有丝毫懈怠,不仅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要严格要求自己,8小时工作之外同样也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三是要提高规范意识。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必须规范,防止发生任何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执行款物要及时向当事人发放到位,杜绝发生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要做好日常接待。态度要诚恳,工作要耐心,讲话办事要讲究方式方法,对于市“效能办”转办的信访案件要立即着手解决,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答复。五是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期间杜绝饮酒,更不能发生酒后驾车行为,注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形象,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和宣传力度,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当前我院开展的“争建一流法院、争创模范庭室、争当优秀法官”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向争创全市“最优”部门发起冲击。

(执行局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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