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楼外墙干挂石材维修项目
公 告
一、公告人名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公告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791号
三、公告人联系方式:0319-2236176
四、公告项目:办公楼外墙干挂石材局部维修
五、项目实施:公告人指定
六、公告人对维修方的资格要求:
维修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承担公告人指定修维项目的单位;石材干挂业绩不少于5个单位。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质材料需要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公告截至时间:2012年3月15日
九、投标方式:邢台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
十、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13503391115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