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通过不断探索和制度创新,使“执行难”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注重分析案件,找准和解突破口。该院执行人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把握个案的特点,分析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根源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因案制宜选择突破口,有针对性的提出和解方案,有效提高了执行和解的成功率。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减少对抗,最终化解予盾。为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人员通过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法理和情理上讲清利害关系,重点向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人员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充分调查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促使被执行人提出和解方案,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及时对执行和解案件做好跟踪和监督工作,确保和解协议达到切实履行。在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人员并没有一放了之,而是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踪,以监督被执行人对和解协议的执行。
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他们在全县7个乡镇聘请了112名执行联络员。由于执行联络员对各乡镇、农村的情况比较熟悉,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可以通过联络员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同时,由于执行联络员在当地有较高的社会威望且与被执行人比较熟悉,因此由执行联络员陪同执行人员会见被执行人,可以减少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的履行义务。
由于工作举措得力,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92件执行案件中,执行和解77件,执行和解率达83.84%,真正做到了化解纷争、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平乡县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