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年时间,南和县法院不仅成功化解了2000年至2007年的38件涉诉信访积案,还实现了新办案件“零上访”。南和县法院的经验是:把化解矛盾作为“第一职责”,把维权作为维稳的“第一前提”。
新官上任先办信访积案
2007年,南和县法院新任院长姚振忠上任,首先瞄准了其任前8年留下的38起信访案件。谈起“新官先理旧账”的初衷,姚振忠表示,积案不除,隐患难去,法官形象难树,与群众感情难近,工作就难打开新局面。
解决涉诉信访,首先要培养对群众的感情。南和县法院要求法官做到“五不”:不用“冷脸”对群众,热心耐心听诉;不以“推卸”躲是非,坦然正视问题;不靠“糊弄”下台阶,真诚面对群众;不拿“稳控”当稳定,切实解决问题;不把“下级”做盾牌,领导直面信访人。
带着感情做工作,许多信访难题迎刃而解。由于宅基地纠纷等原因,南和县三思乡东北部村村民要红喜自1999年之后,多次进京赴省上访。院长姚振忠和法官多次到要红喜家中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针对要红喜因没钱买柴油机而无法浇地的问题,县法院为其购置一台柴油机,令要红喜深受感动,促使他在2009年9月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
解决问题才能消除纠纷
“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化解矛盾的治本措施。”对各类信访案件,南和县法院采取了相应措施:对老百姓有冤情的给个公道,不明白的给个明白;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照顾当事人的合理要求,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讲清楚,取得理解,促其息诉罢访。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在信访人曾某送来的锦旗里,凝聚着法院为其排忧解难的智慧和努力。几年前,曾某的丈夫在南和县因交通事故死亡。由于被执行人于某没有赔偿能力,南和县法院依法中止该案执行。但是,曾某以家庭困难为由多次上访,要求执行判决。为此,法院着重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2009年7月,法院为曾某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并退还曾某缴纳的申请执行费。这起上访案就此终结。
调解是解决争端的良方
与判决相比,通过调解方式,让争执各方互谅互让,往往更容易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南和县法院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把调解作为办案的第一选择、必经程序,逢案必调、调必尽力,切实把关爱、尊重、谅解、宽容、体恤、礼让等融入到调解过程中。
据统计,去年,南和县法院受理的28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调解解决;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556件,调撤率达85%;行政案件协调和解19件,和解率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