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法院注重利用反面教材,经常给干警敲司法为民的警钟,让干警时刻绷紧了司法为民的这根弦。
2007年9月,河北电视台曾播发一期节目,一位老人因赡养问题找了很多部门没人管,节目中有个镜头:老人来到南和法院,推开一个领导的门,里面人怒喝:“出去!出去!”。
节目内容在法院全体大会上反复播放,院长姚振忠带头反思“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是不是出了问题”,要求每人写一篇体会文章。当天,院领导带领几个法庭庭长到老人家里,向老人当面赔礼道歉,并现场办公。借此机会,法院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并实行导诉服务和“去向告知”,只要当事人走进法院,第一个遇到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到底,决不能推诿。法院每个工作人员门上也挂起“去向告知牌”,人在里面,就挂“请进”牌,任何人可以进入;有事离开,换上“对不起”牌,并告知去向,写明联系办法。
在新形势下,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的干部、党员队伍中一些同志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淡漠,行动上疏远了人民群众,在办案的时候,工作不负责任,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甚至是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这让我们和群众之间隔起了一道无形的“墙”,无形中拉大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怎么会满意?
我们就是要向南和县法院那样,通过不间断地照镜子反醒自己,用具体的行动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一步步地拆除这些横在老百姓心里的“墙”,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只有这样,老百姓才会觉得你可亲、可敬,才会信任你,公信力才能建立起来。在当前新的形势和条件下,我们必须要旗帜鲜明地把党的优良传统叫响、做实。南和法院这些做法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共鸣和重视,并且要下大力气推广它,目的就在于此。
过去我们常讲老百姓跟党是水和船的关系,老百姓是水,共产党是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不替老百姓着想,不为老百姓办事,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怎么会去拥护你呢?我们强调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就是这个道理。就像一位领导讲的,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对待群众的一个态度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的党能不能巩固政权和长期执政的问题,必须上升到这个高度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