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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法院迅速召开会议加强安保工作
作者:张国荣  发布时间:2010-06-07 16:07:35 打印 字号: | |
  •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孟印就加强全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提意见
  •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浩对督导检查全市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布署
  •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建立主持会议
  • 中院会场

 
    为了进一步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法院机关的安全运转,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干警的人身安全,6月4日下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反应,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电视电话会,就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孟印首先传达了上级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并针对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三名法官被枪杀事件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院属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同志们出行安全、外出办案、庭审安全等事项严格要求和温馨提示,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加强安全设施大检查。办公室、计财处等后勤服务保障部门要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设施大检查,对安全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废旧老化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更换,对大门、楼门过道、走廊、楼梯、审判庭及办公楼周边安置的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全部进行检查,增强摄像头的清晰度,加强或更换防盗网、消防栓,切实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案件卷宗万无一失,确保设施没留安全死角,日常工作不留隐患。三是全面排查信访涉稳敏感案件。刑、民、行政、立案、执行等各业务部门要迅即对所办案件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并由立案二庭负责予以汇总整理,分析甄别,梳理出确有重大隐患的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件,找准问题的症结,切实做好安全稳定的防控工作。对可能发生影响稳定的案件要制定详细的预案,一旦发生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要立即到场,协调处理,及时请求报告,不得延误。法官办案要讲究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要做到热情接待 、文明司法、耐心答疑,密切注意当事人的异常动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避免处理简单、激化矛盾,同时与个别有危险倾向的当事人接触,要采取必要的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四是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如发现有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办公区要认真落实值班安全保卫制度,值班法官、法警、保安必须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巡逻检查,做好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进出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以及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重大问题、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严格实行法官与当事人进出法院分离通道制度 ,当事人或群众来访由值班保安统一登记,统一由干警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参加审判开庭,必须接受值庭法警的安全检查,方能进入庭审场所,防止事件的发生。五是严守审判秘密,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法官和干警对于各界关注案件和敏感案件,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坚决维护法律和法院的权威与公正。对于可能发生的威胁安全事件,要有措施、有预案、有落实,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加强配合协调。一旦发生当事人破坏法院办公场所或伤害法院干警的重大意外事件,要紧急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对受到伤害的法院干警全力救治,做好慰问干警家属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随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浩对督导检查全市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署。并就督导检查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务求实效;二是要认真细致查阅各种资料和卷宗,并做好记录,努力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发现问题后,要当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四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职责。督导检查工作组人员要严格自律,注意保密,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及个人的任何礼品,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大会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建立主持。

责任编辑:张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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