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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每月定期进行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0-05-13 11:15:10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执行人员素质,确保在执行工作中能够依法办案,平乡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集中学习培训计划,对执行局及各审判庭涉及执行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每月的10日定为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主管院长及业务素质高的干警进行授课,主要对《民诉法》、《拍卖法》、《合同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并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对在执行案件中的遇到的实际问题,互相进行探讨。同时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干警非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请假,对不参加培训学习的干警进行全院通报,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出检查,如确有急事需要请假的,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所有执行干警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升,裁判文书更加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平乡县法院执行局 程现波)

责任编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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